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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en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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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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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572
引用:
作者kzs
明明也表明長輩做事也奇怪,趕快拿出來賠一賠就好了。到後來變成被認為不用賠
然後是想表達不用做到絕路不相逢的處理方式。變成要他吞下去

文字敘述固然不夠詳盡表達己意且有所誤。
但這樓人硬扣帽子的攻擊能力真是高人一等

支持元po告到底就對了,堅持下去


來稍微看一下你之前是怎麼說的歐


引用:
作者kzs

我相信原po很珍愛他的寶貝。
但為此跟家族.家人都撕破臉,個人就覺得不值
如果是幾十幾百萬可以理解,五萬塊...真的沒必要搞成這樣。
年輕人會做事但非常不會做人。
長輩沒看住小孩固然有錯,但二十幾歲人就算很氣跟家人是用吼來吼去的真的頗

且家人跟姑姑處理方式也怪,怎會搞到家族人裡為五萬對簿公堂上新聞
是大人這五萬就拿出來吧賠一賠吧。至於之後家人要怎處理這件事那是後面的問題。

我是不曉得原po是不是住家裡跟父母同住,但我如是家長既然你如此獨立自主又捍衛主權?,今起你可以搬出去自主了。

光看底下那一排留言都學生?可想會有怎樣的回覆。


五萬認識一位親戚?確實。
但五萬也認清這些年輕人的想法多天真

告。當然可以那是他的權力。
但我也支持家人就讓那出去自主吧,辦事效率那麼高的話..不靠家人自己生活應該沒問題吧。
但如果家或家庭支出也是原po負擔的.當我沒說


所以你所謂的 「會做人」 意思是 要原諒姑姑然後自己吞下去 還是拿了姑姑的 一萬 也不道歉自己犯錯了
還是一樣吞下去當沒事 是這樣吧?

Dcard 本來就是學生網站 裡面註冊得用學生信箱註冊 全都學生回覆很正常吧

跟家人同住關這件事什麼事了?因為跟家人同住所以不能爭取賠償自己的損失
大家一團和氣 打落牙齒和血吞下去 是這樣嗎?

試想別人撞了你的車 調解會上也是一直說著
你先去撞他的 要賠也是你賠
然後打死不賠你的損失

你會打算就算了是吧?今天是娃娃損壞價值有不一樣嗎?
我覺得看你的回應 你跟那個姑姑其實觀念都差不多
舊 2021-11-09, 09:11 PM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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