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自即日起進入以色列的台灣旅客,必須先向其海外駐館申辦以國的特別許可簽證,或經過其人口暨移民署核發入境許可(
https://www.gov.il/en/departments/n...avirus_14062020);另若已接種任何廠牌新冠肺炎疫苗或曾感染並已康復者,必須攜帶已接種或已康復的英文注射/醫療證明備查;並於登機前72小時內取得PCR檢測之陰性英文證明(註記護照號碼與姓名)。旅客於抵達以國前24小時內必須填具線上表格(
https://corona.health.gov.il/en/flights/),抵達機場時,需再做一次PCR檢驗(
https://testngo.femi.com/en/sign-in...約者收取100以幣)。
二、
台灣旅客不論是否已接種新冠肺炎疫苗,在飛機上及機場須全程戴口罩並與他人保持社交距離,於
抵達以色列時,若隨機經過血清抽檢證明有抗體者,可以豁免1週的隔離,否則必須自費在旅館或住家隔離,之後再做一次PCR檢測,若為陰性即可解禁。我國旅客從以國出境時,若飛機抵達目的國及搭乘的航空公司有強制的要求,於登機前72小時內也必須再線上預約做一次PCR檢測,在以國機場4小時內的快件收取135以幣,4-14小時的普通件收取45以幣。違反上述規定的旅客將罰款5000以幣。
三、 以國另規定過去14天內曾經入境以下國家的外國人及當地國公民,目前禁止進入以色列:巴西,南非,印度,墨西哥,俄羅斯,阿根廷、白俄羅斯、烏茲別克、西班牙、哈薩克斯坦、英國、塞浦路斯、喬治亞、土耳其 (以色列人也不准前往)。以上國家的名單及所有規定,將作隨時滾動調整,並依以色列權責機關所公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