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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245763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457
有律師牌沒有用,重點是實務經驗。

真的有心想懂法律,先從熟悉法條開始,
然后去看裁判書,分析同樣一個犯罪行為,
為什麼這例這樣判?那例又是不一樣的判決?
再用法官、檢察官、律師、原告和被告的角度的思考,
這場官司怎麼打、引述什麼法條可以讓我效益最大?

上述這樣的學習方式可以當成興趣,甚至每天做都不會膩,
這時候有沒有律師牌已經不重要了。
舊 2021-06-26, 09:19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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