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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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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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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noeatw1990
新制資遣費計算表 ( https://calc.mol.gov.tw/SeverancePay/)
有給預告工資、時間加上資遣費跟薪水,以勞工不適任為由是可以合法的。
但又因為不是大量資遣,所以應該不用為一個小員工而上書勞動部
我記得好像還要打一個非自願離職書給人家。
然後對於資遣這名員工的理由要足夠交代,勞動部可能會要求出示書面說明。
不過一個小小的員工,我是在想會不會這麼勞師動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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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算了一下, 資遣費不到7000元
咱家慣老闆是想他自己辭職啦, 就前面我有提到的 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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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的不是穴 而是有妳的洞舔
我期待的不是液 而是和妳的慾奸
我期待煙花漫天 我可以永遠不怕妳捉奸
我期待的不是一句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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