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LDHAN
回想etc遠通電收的黑歷史就不爽
官商勾結到如此地步
當初明知道遠通電收的紅外線系統不符合最終標準
居然還能得標 要人民先呆呆的花上千元裝一台辨識感應差的紅外線
當初經過時還要先減速到40公里以下 根本笑話
一個完全不符合規格的系統居然可以先得標再修改
而且當初不安裝的話 繳款成本高時間短 稍一超過就面臨罰款 完全圖利廠商
所有扣款繳款機制條款完全偏向廠商 如果不是引發眾怒的話 根本不會調整到現今模式
遠通電收合約要求的市佔率 當初一直未達成 結果也是不用按照合約罰款
因為高工局一再設法讓它們解套 解釋說法也完全站在遠通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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