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FIREFALCON
https://www.dep.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CB6D5C560DE4D2DD&sms=72544237BBE4C5F6&s=4500600AA86DB3EE
臺北市環保局今(23日)表示,為有效嚇阻改裝機動車輛製造高噪音擾寧行為,該局前於105年12月研發完成「高噪車輛照相系統」,以科技方式提升告發採證效能
凡高噪音車輛行駛過偵測地點,產生的音量達84分貝將自動拍照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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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要對改裝過的車輛一律列管,只要改過車就必須到監理所驗車並逐一記錄,必須噪音控管至合格才允以發照,若車主在驗車過後再改車,日後路上遇抽檢不合格一律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