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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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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不會我當時是一天下來6公里吧? 不是單程? XD (單=3)
不過, 認真地回, 看薪資, 即使是後來變動的, 看同業薪資來比對.
我通常會給配合人員比較優待, 對工作有幫助的, 也會多分點獎金.
然而, 為了不浪費時間, 公務車直接幾個人一起過去最佳解.
看公司核實給補假/加班/車資的時候會不會機車吧~
只是這麼多年後, 我不會單純站其中一邊, 認為另一邊絕對機車.
兩者中的惡劣者, 都有見識過.
也是有勞工只要稍微不認同屬於自己當初講的範圍就絕對不做.
即使有補貼.
那就只好把機會讓給別人了, 我有次搞笑說: "想多賺點的跟我走."
雖然不多, 但為了這句承諾, 年終從他人約8萬, 我給24.
那年我收400, 也是要感謝這些配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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