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簡單的說,換地點是工作時間。
費用與時間照理說要公司負擔,如果擔心員工摸魚或浮報,只有兩個方案:
一是不要移動、二是設立合理的制度,如公務車統一移動。

再者呢...長時間移動或較劇烈的運動過後,比較難進入文書工作的狀態。
除非原本的工作內容是比較勞動的,但若是要執行耗腦力的項目,通常都要冷靜一段時間...
快則10~15分鐘,慢則半小時才能進入狀況。

損失的效率與時間算誰的?當然是公司的...
事情要求作完?我也覺得變相成為責任制,不然就算加班或給補休。
覺得不划算?那就不要換地方。

不管當初是什麼原由必須分成兩個場所,既然以該理由為重就必須承受其他的損失。
最糟的狀況不就是換血而已,等下一批願意這樣移動的員工留下來,事情不就迎刃而解?

當然啦...很有可能一直留不住,然後就轉嫁到"願意自我犧牲的資深員工"身上...
這樣何嘗不是另一種解法~~~
舊 2020-10-01, 09:34 PM #6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_akemi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