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alfonxman
眼睛業障重的應該是把我國的刑法看成"弒親罪,中華民國刑法,唯一死刑。"的大將軍啊
這種查也查得到的東西也能拿出來鬼扯蛋
在大將軍的平行世界裡,可能只有大將軍說的.想的.以為的是真的,可是在在個世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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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一般刑六法全書在編寫的時候,大都會把殺害尊親屬罪簡稱為弒親罪。
這在法律界是通常的說法…
在國語中,雙親遭子女或子女遭雙親殺害,只有「弒親」一詞可以描述及形容。
跳針王大概國語不好,無法理解弒親一詞的字面及法律意義,才會一直執著平行時空的殺害尊親屬罪,不能叫做「弒親罪」。
至於,中華民國刑法,大部份的時候對直系親屬被直系親屬殺害時,大部份都是判死刑,情節就算最輕的也都是無期。
可能只有跳針到腦袋不正常的人,才會活在他自已的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