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引用:
作者xander
這件案子的犯人之前被判十年
還被放出來沒被羈押
之前這案的法官應該要負責吧!
這次還好找回來
如果是被殺了
完全就是這些法官害的

我真的覺得台灣應該要個機關組織
專門監察這些法務人員
不適任的就彈劾吧
不然他們都在自己的象牙塔裡面

髮綠人:箭桿已經鋸掉了,箭頭請找內科,謝謝指教。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20-09-03, 11:13 AM #8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razynut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