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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FLY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8
文章: 33
我個人的認知,應該要法規規範傳統有線第四台的所有頻道,強制一律「零售」,不得用任何變相取巧方式把一堆頻道打包起來租售,也就是第四台業者提供一份完整頻道列表,
列表上每個頻道的字級/顏色/字型都必須一致,然後一律列出該頻道完整全名,完全由消費者手動逐一勾選他要租看的頻道。
第四台業者不得透過任何取巧方式代勾選。
每一個零售的頻道會依其熱門程度,有一個價格範圍,例如最便宜的頻道可能是每個月十元,最貴的頻道可能每個月五十元諸如此類。
每個頻道的租看價格也都要列在給消費者勾選的列表內。
且消費者租看頻道,業者不能綁約(或 綁年),最多只能綁月。
2010年開始,我一年比一年少看傳統有線第四台,現在幾乎可以說是趨近於零。
2010年之前,我家裡是頻道打包的那種傳統第四台,但我自己操作機上盒遙控器的時候,頻道換來換去,會讓我長時間駐足的應該沒有超過十個頻道!
舊 2020-07-20, 05:02 P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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