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kjfso
這個如果是醫生建議多住的話
應該不太可能強迫你轉成全自費的病房吧
醫院應該還是有別的名目可以讓你繼續住
健保怎麼給付只是在於醫院報上去的時候費用會不會被核刪
因此實際上實支實付還是不會打折才對
不是嗎?
我的保險業務說
「我剖腹產第一天晚上入住,第七天一大早出來,保險給我七天,也沒所謂的健保只負擔五天所以我保險只能申請五天然後另外兩天被打折」
「我住單人房一天自費四千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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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你快換保險業務,他的說法都避重就輕
在錯誤的假設下給你錯誤的結論
該病症健保如果最高只給你住五天病房,如果醫師讓你用健保住第6-7天
如果醫師願意幫你申請,你也可以用健保繼續住
但健保局後來審核會發現醫師不照規範,會加很多倍回扣費用
所以你認為會有醫師願意讓你用健保住第6-7天嗎?
要用其他名目也要你有其他可以住院的病,你沒其他病哪來的其他名目
他和你講了一個不合事實的情境,因此推導出不合事實的實支實付狀況
這就是保險業務嘴,先用話術騙你上船,等賠錢時就會一堆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