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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ayion
不要被新聞帶了風向
車禍肇責本就因路權來判定、不應以超速二字就來定論
假如特斯拉沒有超速 此案可能 特:三成 銀:七成
假如特斯拉一般超速 此案可能 特:四成 銀:六成
假如特斯拉嚴重超速 此案可能 特:七成 銀:三成
我會說銀車輸面大是因為銀車的路權加上應注意而未注意、旁邊的騎士就是最好的例子
以上是個人看法
這是一場兩車可以避免的車禍,如果特斯拉不要超速、如果銀車可以多看幾秒結果就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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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說好了, 假若你在開這巷子出來左彎至主幹道,
就當左右皆無來車
你的開車模式是否跟銀車一樣?
慢慢凸頭, 看左, 再看右, 再加速過去?
這其實是很正常的開法.
問題在於, 銀車看左, (到底有沒有看到特斯拉?) 再看右, 確認右方無來車, 接下來加速時沒想到特斯拉己經衝到面前了.
所以我認為問題點就是看左方時, 很可能真沒留意到有台超速的特斯拉衝過來.
路權是重要沒錯, 在於銀車是否在爭這路權.
當然我也不是說銀車百分百無過失, 亦有可能他看到了特斯拉, 以為沒超速, 自己過得去, 硬要跟他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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