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Dz6810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6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118
我還要再講一次, 台灣人真的是好騙難教,
一個行遍天下的絕對路權觀念, 台灣人就是學不會.
只要謹守絕對路權, 大部分違規都不會發生事故.

一個無駕照, 酒駕, 超速的綠燈(或直行車), 無剎車情況撞上了一個由模範公民, 沒超速沒喝酒但闖紅燈(或轉彎車),
肇責如何判? 用絕對路權觀念就是後者負全部肇責.
絕對路權只有"有"還是"沒有", 沒有三成七成這種分法.
但台灣人(包括部分司法官), 判斷的方法會是有路權一方不超速就好, 煞個車就好, 就不會發生車禍. 路權用打折方式劃分給不同車輛.
久而久之, 就有通過無號誌路口, 直行車(或閃黃燈向)要保持隨時能煞停狀態, 才是有防禦駕駛觀念的好國民.

拜託用這套觀念去講究絕對路權的國家, 連駕照都考不到好嗎.
舊 2020-01-21, 09:56 AM #12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z6810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