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尤典汴太d+
有種東西叫交通規則,只有出事的時候才會想到.
在出事的地方沒幾分鐘的路有斑馬線.
如果女童有選擇走斑馬線.
如果銀色的車子載出巷口前有更小心觀望左右來車再出巷口.
如果黑色車子在看到銀色汽車時有減速並且注意路況.
說再多抱歉或是爭論誰對誰錯也挽不回失去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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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車禍地點在永樂街38巷45弄,最近的斑馬線在永樂街,
4個 block 大約 200公尺。( google map 測量)
2.警方說行人並未違規穿越馬路。(100公尺內沒有斑馬線
還是什麼?!)
3.死者因為看到車輛,所以停在安全島旁,沒有繼續前進。
4.這一家人是面對來車過環堤大道,所以是走斜的。
環堤大道是雙向道,因為還沒過安全島,所以沒有轉過頭
看另一方。
理論上,馬路上行人最大。
實際上,行人最衰……
死者的錯是生在台灣,莫名被撞死還要被網友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