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mateur Member | 真的為消費者考慮的話 
應該是要求企業在工會取得罷工權時就必須警示消費者並提供必要協助 
而不是放任企業事不關己似的毫無作為 
工會從準備罷工投票到發動罷工都多久了 
新聞也一直都有報 
如果你不知道那只能怪你自己 
所以不用拿預告期來掩飾你慣老闆的心態
 
	引用: 
	
		| 作者a09036 那要不要多聽聽消費者的意見???整天在那邊勞工意見
 整天在那邊資方意見
 消費者該死?
 今天用消費者當肉票
 下次會不會???
 還是趕快修法弄個預告期吧
 有預告期就是三贏
 消費者可以去改機票
 不用跟航空公司賭
 員工也可以罷好罷滿
 公司也可以提告
 大家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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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你享受自由網路的同時
 自私的行為只會扼殺這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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