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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說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太陽系
文章: 32
建議牽涉到法規的事項請不要"這大概不需要查"
就我查到的結果
路寬屬於地方自治項目
雖然台北市規定八公尺以上才能命名為"街"
但是台北市仍然有些街的路寬不足八公尺
而且其他縣市有些規定是七公尺以上就可以命名為"街"

引用:
作者michaelweng
8米才能稱為"街" , 以下只能為巷
這大概不需要查

這新聞有誤,
林東方是用2,3樓違反北市土管
餐飲業住三僅能使用1樓/B1

所以處分是限期改善而不是勒令停業
但樓上不能用乾脆搬走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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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享受自由網路的同時
自私的行為只會扼殺這個環境。
舊 2019-06-16, 04:05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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