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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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cetyIII
恢復原狀應該還是需要證明的,如果裝個堪用的就能混過去,那路上看到跑車不小心刮到買隻麥克筆塗一下就好了
就是這可能沒辦法提告毀損,以刑逼民是沒輒了
個人持平而論
一套音響這麼貴,放在幼兒碰得到的地方,也的確不是很恰當
很多展場都限制12歲以下不能進入,不是沒有原因的
家長有管控幼兒的責任,但幼兒不是這麼容易隨時掌握的,法官可能會斟酌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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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千萬跑車放在路邊被三歲小孩刮傷是不是也可以說
你不能把這麼貴的跑車放在小孩子碰得到的地方?
而且你沒有在跑車周邊加註警語或設立欄杆不讓三歲小孩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