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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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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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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cetyIII
恢復原狀應該還是需要證明的,如果裝個堪用的就能混過去,那路上看到跑車不小心刮到買隻麥克筆塗一下就好了
就是這可能沒辦法提告毀損,以刑逼民是沒輒了
個人持平而論
一套音響這麼貴,放在幼兒碰得到的地方,也的確不是很恰當
很多展場都限制12歲以下不能進入,不是沒有原因的
家長有管控幼兒的責任,但幼兒不是這麼容易隨時掌握的,法官可能會斟酌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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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原告方要提出恢復原狀,不是你隨便就能執行。
但你說的例子,只要原告方提出恢復原狀,
就把那片拿去給板金廠弄一下幾千塊了事,
比送回跑車歐洲原廠便宜多了。
畢竟原子筆沒法畫出烤漆阿!
但就這案例這廠商的單體也是跟別人拿的,
直接拿那家單體廠單體來裝根本不貴,
貴的是原場的單體配對成本跟原場檢修工資,
單體跟之前一模一樣不是恢復原狀是什麼。
所以我才說千萬別提什麼恢復原狀只會更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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