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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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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真象
個人的想法, 應該立法禁止行人於十字路口穿越,並禁止在十字路口設立斑馬線。
行人穿越馬路的斑馬線應設置在距離路口三十公尺以上的距離外。
這樣有幾個好處
1.行人在斑馬線時,是在車子的正前方,所以不用擔轉彎撞到人的問題。
2.轉彎車的車流不會因為行人過馬路而被回堵在路口,無法通行。

30公尺太誇張了啦
國外的做法大部分都是內縮兩三公尺左右
說真的,真的行人跟車輛都流動量都很大的地方還是建議立體穿越道比較好
一來比較安全,二來比較流暢
     
      
舊 2019-03-14, 09:20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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