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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身寸言身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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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8
文章: 134
引用:
作者喵醬
這是在鼓勵歹徒拒捕 ?
警開3槍太超過?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181017/1446649/)

桃園市楊梅分局永安派出所警員葉驥,2014年2月16日在一處資源回收場欲逮捕竊盜案通緝犯羅文昌,
羅踩油門倒車欲逃離,葉打開駕駛座車門對他大腿連開3槍均貫穿左大腿,
其中2槍進而貫穿右腿,羅忍痛開車逃逸,因出血性休克連人帶車墜入田埂,送醫仍死亡。

羅男家屬訴請250萬元國賠,一審桃園地院認定葉不當使用槍械,
但羅男拒捕須負65%責任,審酌後判准國賠,
桃園市府須賠87萬5000元給羅妻與2名子女。
上訴後,高等法院今判決桃園市府要再多賠62.5萬元,總計要賠償150萬元,全案確定。

以後警察配備BB槍就可以了

反正都不能用,BB槍至少丟了再買就好~
遇到歹徒搶槍也不怕自己遭殃,頂多臉上被打出幾個紅豆而已
舊 2018-10-18, 02:14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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