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Zeffi
其實最嚴重的問題還是在行政法院體系,稅務案件上了行政法院,人民勝訴率只有6%,這種敗訴法院毫無自身是唯一對行政機關有權制衡的腳色自覺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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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勝訴率是遠低於6%的,可能連1%都不到.何謂勝訴?
以一般刑事案件為例: 檢察官求刑10年,然後經過地方,高等,最高等法院的判決後你可能會勝訴(無罪)或是敗訴(法官判你2年確定)然後就結案了.
但是跟國稅局打行政訴訟:就算你最後勝訴了,也是撤銷原本稅單然後國稅局又會重開稅單,然後又繼續輪迴一遍.
例如國稅局說你欠稅1千萬,然後你打了行政訴訟贏了,法官不會確定的說:嗯你沒欠稅確定或是你是欠50萬而已,而是原本這張原本1000萬的你不用繳. 然後國稅局算一算說,嗯,你是欠900萬,然後又開一張稅單給你,你就繼續申訴吧,一直要等到國稅局認錯不開稅單了次件事才算結案. 行政法官是不會給你公平正義的.
google一下現在稅法法官的素質... 人民要多保重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