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因為沒有考慮到事物的本質有沒有不同
6歲(學齡前)的小朋友依常理來講 可能無法領略音樂之美
(別說6歲 60歲都有可能聽到睡著...)
而且容易打攪專業人士的演出
但就一個賣咖啡蛋糕的地方而言
12歲跟13歲有什麼不同?
不是不能分齡分眾
而是你要這樣劃分 得有一個很好的理由
要禁止喧鬧
就針對這個行為就好
用年齡去區分容易有不必要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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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禁止喧鬧
就針對這個行為就好"
光這個標準可以說100%訂不出來.也做不到,不要說只需要張貼告示這種做法..這結果大家都應該知道.也不是限年齡就不會有喧鬧的問題,店家只是找了個簡單的作法,
在說來駕照要訂18,為什麼要18?17-16就不會駕駛,會不同?
18以上就會照駕駛規則?劃分18的很好理由是?
用年齡區分才不會有更大的爭議,為什?因為夠"簡單".店家不想在花時間處理太多的個案.
這是店家的考量與選擇,消費者當然也能選擇拒去,但就因為想去就要店家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