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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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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引用:
作者marks
上法院本來就是有輸有贏
再說憲哥又不是那個專靠告人上法院賺錢的惡房東
輸贏對他而言應該都不是重點, 只要有讓那些人跑警局上法院就行了

他是否告錯了?

檢察官說尚不足以構成誹謗等罪

大爛人?爛咖?.....怎麼會去告誹謗?

他的"行為"是不是爛人,的確是見仁見智可受公評

我覺得應該告公然侮辱,構成要件不同,視乎有沒有貶低他的人格


到檢察官這裡就不起訴,所以還不算是法院認證過
舊 2018-05-08, 12:18 P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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