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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達最嚴重情節 男燒死女友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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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mb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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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25
個人是覺得,如果最重本刑是死刑,刑度應該由一個類似陪審團的團體決定,不應僅由法官一人裁定。
這個團體,法官可占三分之一,其他由與案情無關的公民充任,這些公民中,應至少含一名心理學家或犯罪心理學家吧。
就台灣而言,最重本刑為死刑案件應該不多,推行起來應該較容易。
應該也可消除一些法官很奇怪、難以了解的自由心證。
2017-12-10, 12:47 PM #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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