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未達最嚴重情節 男燒死女友判無期徒刑
瀏覽單個文章
BMG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引用:
作者
Earstorm-5
蓄意殺人而且人死了, 還不算最重?
蓄意 + 殺人成功, 還不算最重?
有更嚴重的殺人犯嗎?
就是講幹話而已
你看看之前廢死團體的人
都在說殺人犯飛罪大惡極罪不致死
在網路被人酸了一下就受不了
要不然叫他人把法官最愛的家人
拿來燒看看
你看看這些說可教化的法官會是怎樣反應?
2017-12-08, 08:23 AM #
65
BMG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BMG
查詢BMG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BMG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