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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阿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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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36
引用:
作者Earstorm-5
蓄意殺人而且人死了, 還不算最重?
蓄意 + 殺人成功, 還不算最重?
有更嚴重的殺人犯嗎?


把人殺了
再分屍
再吃掉.....

我國法官的口味挺重的嘛...
只能希望他們能有感同身受的一天
這樣才會覺悟他們過去有多蠢
舊 2017-12-08, 08:12 AM #6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又見阿鳥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