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lee
似乎你還是看不懂我要表達什麼?
你自己轉貼的舊聞,有沒有看清楚?
廢死的指控有指責他們在法定的救濟程序進行中,曾勇夫就批准槍決嗎?
監院陳情不受理,向總統要求特赦 總統不受理,請問這些都是在救濟程序中嗎?
當年不管曾勇夫或是羅瑩雪,他們都是在沒有救濟程序的空檔簽署執行的
甚至用到諜對諜的方式,一旦簽署就馬上執行,讓廢死團體措手不及
如果你年紀夠大,應該知道沒有這些人在干預時,死刑是如何執行
法務部早早向媒體公告時間,常在新聞看到媒體在刑場前守候
這些年來有看到嗎?都是打掉後新聞才報出來
為什麼?
法務部早說出理由,怕消息走漏,有人會玩"刀下留人"的戲碼
沒執行前馬上用各種方式做所謂的"救濟程序"
害到法務部簽署執行死刑要像躲貓貓,有多難看!
沒有這些廢死團體在,還會拖哪麼久?以前定讞後就可以隨時執行
PS:沒有任何救濟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