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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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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引用:
作者sclee
似乎你還是看不懂我要表達什麼?

你自己轉貼的舊聞,有沒有看清楚?

廢死的指控有指責他們在法定的救濟程序進行中,曾勇夫就批准槍決嗎?

監院陳情不受理,向總統要求特赦 總統不受理,請問這些都是在救濟程序中嗎?

當年不管曾勇夫或是羅瑩雪,他們都是在沒有救濟程序的空檔簽署執行的

甚至用到諜對諜的方式,一旦簽署就馬上執行,讓廢死團體措手不及


如果你年紀夠大,應該知道沒有這些人在干預時,死刑是如何執行

法務部早早向媒體公告時間,常在新聞看到媒體在刑場前守候

這些年來有看到嗎?都是打掉後新聞才報出來

為什麼?

法務部早說出理由,怕消息走漏,有人會玩"刀下留人"的戲碼

沒執行前馬上用各種方式做所謂的"救濟程序"

害到法務部簽署執行死刑要像躲貓貓,有多難看!

沒有這些廢死團體在,還會拖哪麼久?以前定讞後就可以隨時執行

PS:沒有任何救濟程...


看來你真的不懂我在說什麼

一開始我就先給你看法規了,你說看法規沒用,廢死如何如何
我再讓你看,有人簽結送祭品,証明廢死的論點,沒任何法令可以支持他們,唯一只有在第一次申請釋憲時才有問題,你還是堅持你的看法

試問,法務部長是看廢死臉色做事,還是依法行政?如果你要反駁我,至少你也提出法規吧。

是的,廢死很讓人討厭,表面上,看似他們可以用釋憲為手段做無窮盡的阻止手段,但實際上卻不然

唯一的可能就是法務部順水推舟找個理由不執行罷了

廢死如何的令人厭惡是一回事,但卻掩蓋不了現今司法單位的問題
舊 2017-12-07, 07:15 P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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