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跳海人
要坐這個位子,就要負起應盡的責任,不是民間小眾團體說個重話就不做,真的是如此嗎?
法務部是依法還是依人?
場面話大家都會說,但會把場面話當真,那就真的只能笑笑而已....
恐龍的養成,不是一朝一夕而已,而是從根就開始爛了
法官不判死,真的是那幾隻恐龍而已嗎?
提到勇夫,他執行死刑時,廢死又是怎麼說的?
看看這篇新聞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304...%BA%BA%E7%BD%AA)
最後不就証明廢死不就一隻紙老虎罷了...
台灣的問題,大部份不在法沒約束,而是司法單位的爛所造成...
連預謀燒死人了,都還未達死刑標準....還真只能無奈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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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你還是看不懂我要表達什麼?
你自己轉貼的舊聞,有沒有看清楚?
廢死的指控有指責他們在法定的救濟程序進行中,曾勇夫就批准槍決嗎?
監院陳情不受理,向總統要求特赦 總統不受理,請問這些都是在救濟程序中嗎?
當年不管曾勇夫或是羅瑩雪,他們都是在沒有救濟程序的空檔簽署執行的
甚至用到諜對諜的方式,一旦簽署就馬上執行,讓廢死團體措手不及
如果你年紀夠大,應該知道沒有這些人在干預時,死刑是如何執行
法務部早早向媒體公告時間,常在新聞看到媒體在刑場前守候
這些年來有看到嗎?都是打掉後新聞才報出來
為什麼?
法務部早說出理由,怕消息走漏,有人會玩"刀下留人"的戲碼
沒執行前馬上用各種方式做所謂的"救濟程序"
害到法務部簽署執行死刑要像躲貓貓,有多難看!
沒有這些廢死團體在,還會拖哪麼久?以前定讞後就可以隨時執行
PS:沒有任何救濟程序簽署執行,不也是依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