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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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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引用:
作者sclee
對於法律條文內容的解釋,你真的這麼認真?

廢死說"有理就是有理" 所謂無理是由誰認定的?

他們再度聲請的理由換了其他字眼就說是有理

今天不管前朝或現在政府,你是法務部長敢在程序仍在進行中簽署執行死刑嗎?然後拿這一條出來跟廢死盟的人摃上嗎?

前朝都是用偷偷摸摸的,發現沒在跑程序才敢簽,以免自己成了砲灰

我是法務部長,反正他們說有理就讓他們玩下去

我再調強一次"有理無理,誰說了算"?

台灣聲請釋憲不受理駁回是一兩天的事嗎?

他們認為在聲請中,還沒收到通知駁回前也算是程序仍在進行中



我沒提廢死,我說的是法務部

真的是因為廢死,所以法務部才不能執行死刑

還是法務部只是拿廢死當籍口不執行?

今天台灣的司法單位的態度很明顯,就是能不判死就不判死,非不得已判了死刑也不執行

真的執行也是完全找不到籍口或是用祭品安輔民心才執行

真正的問題,從來不是廢死,而是台灣的司法單位
舊 2017-12-07, 03:33 P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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