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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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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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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clee
他們不是喊喊而已

前朝法務部針對執行死刑有出來解釋過,為什麼比鄭捷定讞早的還沒執行?

因為廢死團體不斷用技術阻撓執行

對於已定讞的死刑犯,他們提非常上訴,駁回後,聲請釋憲,申請精神鑑定適不適合執行
每次被駁回又馬上再去申請..

法務部的說法只要一旦進入以上的程序,就要等跑完程序
廢死團體會說還在跑程序,法務部長敢簽執行要負刑責..

鄭捷之所以速戰速決是前朝最後一任法務部長,在定讞後空檔期

廢死團體還沒出手前作技術阻撓,低調簽署執行,等執行後才公告

事後廢死盟很不滿,因為他們錯估形勢,誤以為鄭捷是否執行死刑會留給新政府

才會沒馬上提釋憲..哪些有的沒的阻撓行為

如今換了朝代,無所謂了,要釋憲,要申請精神鑑定,提非常上訴..任廢死團體慢慢玩





依據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

最高法院檢察署於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將死刑案件陳報法務部:

(一) 被告或其辯護人、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
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就該死刑案件聲請再審、非常
上訴或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其程序仍在進行中者。但因無理由或不
受理而被駁回,其以同一原因再度聲請者,不在此限。
舊 2017-12-07, 02:17 P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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