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W3940673
以我的看法,女大生期望價八萬,老闆願付三萬,這叫事先價錢沒談好。
女大生期望價八萬,老闆願付三千,這叫硬凹朋友女兒做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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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才說就事論事
不論老闆以前對員工怎樣? 那過去式 也不在本案件範圍
女學生要幫人工作 就該先談好價碼
而不是說個 友情價 三個字很籠統
那老闆還會以為 給你三千機會實習畫畫 還免費幫你打廣 告
算多了
如果前提有先談好價錢 就沒有後續的困擾
而時薪30 記者也不能這樣麼算 畢竟藝術這東西很難講價錢的
如果可以講價錢 那些 一付賣幾億的畫作 用這道理想 不就都黑心奸商畫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