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dsmt
這種說法不對,實際上是「你不申報,又不用繼承的財產還錢」,才會被強制全面繼承。
就算是「限定」繼承,也是繼承,你一樣有還錢的義務,不是擺爛什麼都不管就沒事。
這法律的用意是,怕有人繼承了之後,算一下發現自己什麼都拿不到,就擺爛什麼都不處理,也不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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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預設"??
以軟體預設安裝來說,如果你不做任何額外變動(選擇),直接安裝
所以我認為預設繼承也是類似的概念,當你不做任何額外處理時,這才是預設
以繼承來說,套上上述的說法,預設繼承概念會變成如何?
至於全面限定繼承,我認為只是文字遊戲而已
事實就是,成年人沒去做申報,仍會有可能背上繼承以外的債務呀 (我沒說繼承就不用償還債務,但我認為只需依繼承的財產做清償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