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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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o Jo Chin
為什麼有九千多件的人會去公證,吃飽撐著還是頭被鐵門夾到?
按照你說的乾脆廢掉民事訴訟法好了
你還是多上崔媽媽網站研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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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你還是看不懂數字,九千件裡頭有包含租屋公證,還是一般出租店面公證
連你這個都搞不懂,我也就算了,就算九千件都是公證租屋好了
租屋族有三百萬人左右,而且租屋人口還是推算出來,根本算不出這種黑數
居住正義遺忘一角 300萬租屋族的吶喊!
一年九千多件,

,裡頭都沒有寫說是公司行號出租公證,又或者是商業店面出租
居然自己還會腦補,真是佩服,話說你真的有上過崔媽媽網站研究過?裡頭有一個協商/
調解,既然民事如此好用,幹嘛協商調解?也對,你也只會說說而已,根本連關心議題都
沒有更不用說去閱讀查詢,反正上法院就好,幹嘛去關心
真的有點搞不懂,你是真的租屋過還是沒租屋過,租屋的時候問房東可不可以公證
大多數都是打槍,更不用說臺灣的套房都是假套房,根本只是分隔式套房,獨立臺水臺電
的套房,房東還不見得要給你公證勒,講得如此輕鬆,上篇就講過了,公證要房東跟房客
都有共識才能公證,房客想公證,房東不想,難道你就拿著刀架著他去,聽到要公證,
房東們就揮揮手說不租給你了,然後在找呢?租房市場黑如墨水,還是說在google打
幾個關鍵字"公證、好房東"就會出現在你工作地點附近的房子,我也是醉了。
而且只要說不過人家就說:那廢掉民事訴訟就好,就跟之前軍法廢除一樣,結果人家只是
想廢除軍法官審判,並沒有廢除掉軍法,那些人要被砍掉的哪些人,跳出來這是廢軍法

沒戰力又沒有思考能力,回你也是白回,這是最後對你的回應,謝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