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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 Jo C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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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 Jo Ch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引用:
作者走馬探花
某樓特別喜歡走法院,看來也搞不清楚告訴的流程
看來要多讀點書吧
各地調解委員會之後在上簡易庭,簡易庭完之後還要上訴,就上法院
你看來是上法院猶如在你家上廁所那麼簡單啊,而且光個簡易庭你就要準備
不少資料跟出庭了,更不用說滿滿的案件排隊啊
說到公證資料
地方法院辦理公認證事件收結情形-按類別分 (http://www.judicial.gov.tw/juds/year105/09/048.pdf)
105年地方政府租賃公證數才九千多件,阿不是很會上法院公證,怎那麼少呢
啊!對了,某人都不查資料,連資料都不看,然後都說不上法院爭取權益,怪誰呢
也對,自己都不查資料,然後幾行間就認為都是they的錯。

說到上法院,前幾年支付命令修法修過了
支付命令 不再具判決效力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50616/36610726/)
不是很喜歡上法院爭取權益,債務人二十天未聲明,就會...


為什麼有九千多件的人會去公證,吃飽撐著還是頭被鐵門夾到?

按照你說的乾脆廢掉民事訴訟法好了

你還是多上崔媽媽網站研究一下
舊 2017-07-26, 07:48 PM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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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 Jo Chi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