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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1
引用:
作者Jo Jo Chin
自己怕事就不要怪政府了,民事糾紛政府要怎麼介入

租房糾紛跟勞資糾紛大大不同,如何相提並論


也許他想要的是更嚴厲的監督與投訴機構。 一封匿名信就可以請情治機構介入調查。

不過即便如此,也需要立法院來設立相關法條,然後行政院可以因此編列預算,立院審核後撥款才能執行。

而立法委員都是大家自己選的,自己都不重視相關議題的話,想要不勞而獲得讓所謂的"政府"介入,又不是專制集權國家。
 
舊 2017-07-25, 01:05 A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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