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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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o Jo Chin
權益本來就是要自己爭取,就是怕麻煩才會讓張淑貞一再得逞
真的去告的每個都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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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張x晶有一部分的是學生,除了比較硬的醫生敢下去打官司而已
剩下的就縮手了,一來法治教育不良,二來跟家長講,除非家長有相關背景
不然也就縮手了,不是敢不敢下去爭的問題,爭下去曠日廢時,若是一般家長們
摸摸鼻子就算了,至於學校,除了教官輔導以外,好像也沒聽過學校的法務把房東告上
法院的。爭權益這點就好像勞方跟資方一樣,要如何爭?背後沒有強大的工會支持
你爭看看,過兩天就被開除了,開除你一個,還有千千萬萬個排著接你的職位。
現在社會普遍風氣就是要打房,經過這幾年打下來,效果不明顯,很少人去討論
如何增進房東權益及保障承租者利益。而且蓋社會住宅,目前各地縣政府就算蓋成
只租不賣,也只能承租六年,美其名要照顧弱勢,後面還有一堆弱勢族群等著住
但現實就是社會住宅有限,弱勢族群滿六年就會變成買得起房子的族群?思維有點怪
還美化說住六年就可以存到一筆錢去買房子了,天底下有可能嗎?其實就長期政策看來
蓋社會住宅的用處不大,速度太慢、居民反對,曾經有媒體報導訪問當地居民
這位大嬸還說:年輕人要背房貸,這樣才有賺錢的動力。但想想這樣一背二三十年
你不會二三十年中途失業、疾病、重大意外及經濟壓力,不用管後者,光是前者被裁員
中年失業若加上兒女還小,還需要經濟支持,覺得存款能熬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