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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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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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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PAP 二代
罰金五百並不是新台幣500元,要乘30所以是1萬5千元..


印象中是1比3,不是1比30.

還有收垃圾的人, 絕沒有負幫丟出垃圾者妥善處理的責任,
依指定方式處理自己丟出垃圾是有價服務, 沒花錢就沒這個服務,
例如機密文件要銷毀, 要自行碎紙, 或是花錢請人專門載去墳化爐燒,
自己當一般廢紙丟出來, 後續如何追究沒拿去燒, 而是拿去回收而洩密.
又例如把有毒物質當一般垃圾丟出來, 回收者拿去當一般垃圾處理造成污染, 事後追究刑責, 是丟出來的人, 還是回收者?
舊 2017-05-28, 10:00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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