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omewaylin
需求單位找人"討論請設計師都良好尺寸畫好圖列清單"
轉給採購單位詢價 議價 然後公司規定至少要有兩家以上 報價 比價
第二家 第三家報價資料怎樣來的大家都心裡有數
最慘的情況就是協力商撕破臉連報價都不報
更慘的是討論設計的第一家廠商沒做到生意 有時還會刁難需求單位
然後就會被跨部門批評採購亂搞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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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業行為我不清楚,但公共工程上就會有材料壟斷與假報價的情事產生。
如果沒有搞三家系出同源的爛招...
通常就是報價比較便宜的廠商拿不到材料或用報價金額施作會慘賠收場...
然後賄賂監造、改設計、改材料、改工法的事情就發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