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引用:
作者McCandness
你還是沒看懂我講的。
我想...我們在講的本來就不是相同東西。

我說的犯罪是游走邊緣,雖然也是靠關係、靠人脈、靠勾結...
出了事、賠了錢卻怎麼算也算不到他們頭上。

除非整串犯罪結構被抓到...

有的商業行為就算不好賺也要作,因為要有收入、要維持營運。
而大環境不景氣,所以有賺錢的門路就顯得格外重要。

儘管多數都不是真的賺錢...
但就像我前面說的,出了事、賠了錢怎麼算也算不到他們頭上。

而且真要爆了...上面老早就包袱款款跑路去了。
舊 2017-05-28, 03:25 PM #1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_akemi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