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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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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7
您的住址: 中國鬼島
文章: 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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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沒錯 違法未必就等於刑事責任

屬違反食安法第18條,有第47條或第48條行政處罰問題,而非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第49條第1項規定之規範範圍。

所以講法有什麼不一樣呢?

並沒有人說刑事上無罪 就可以去做吧...
只是法令上規定以行政處置的事情 硬要上綱到刑事責任?


好像 廠商都會以刑事判決無罪理由 去打行政訴訟.
然後 又常常勝訴.
舊 2017-05-14, 10:13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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