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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6
文章: 63
大概估狗了一下 關於 兩人權公約

蔡孟翰|兩人權公約搞垮台灣司法?先搞清楚這8件事!
1 什麼是國際人權法?
2 兩公約差在哪兒呢?
3 已經有憲法基本權的條文還不夠?更要簽人權公約!
4 兩公約會限制國家自主性?
5 兩公約就是廢死?別小看兩公約了!
6 批准兩公約後還能廢止嗎?
7 什麼是人權事務委員會?什麼是一般性意見?
8 台灣和兩公約的關係

台灣和兩公約的關係
依照條約法,國家要成為條約的締約國必須要完成國家的簽署、國內的批准、國際機構的存放。中華民國其實早在1967年就簽署兩公約了,但在1971年我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後,我國就一直沒有完成後續的條約程序。

在陳水扁總統時期,執政黨請求立法院批准公約,然而在野黨要求保留公政公約第一條民族自決的條文,在未獲雙方共識下而未完成批准。2009年,馬英九總統時期,終於順利通過兩公約的批准,並請求我國的友邦國家將批准書送交至聯合國秘書處,但秘書處以我國並非聯合國的會員國而拒絕存放,以至於我國未完成條約程序成為正式締約國。

即便如此,我國國內制定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將兩公約的內容予以國內法化、成為國內法律的一部份,可以由法院予以適用。除了兩公約,我國又陸續制定了《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展現我國遵從國際人權規範的決心。

雖然我國並非正式的人權公約締約國,但是透過單方行為的方式表示遵從國際人權公約的意願,在國際、國內的層面上,都有一定的意義,以期待將國際人權標準體現在國內,讓台灣成為更保障人權的國度

CR https://plainlaw.me/2017/01/17/human-rights-qa/


魯蛇的我,也看不透引用這公約的理由在哪........
舊 2017-05-12, 11:41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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