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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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alpatine
我接下來可能要說些不好聽的
這個婦人敗訴 醫生完全沒疏失在常規上有可能是對的
為何?
常規的傳統2D(Level 1)超音波產檢
檢查項目大概有下
1.腹圍、頭圍的測量
2.胎兒體重、羊水評估
3.胎位是否正常
4.股骨測量
其他沒有的都是醫生附贈的 不在常規檢查項目上
這案子的關鍵在4.股骨測量
如果本案胎兒有股骨但是其他的不健全
這並不算醫生的疏失
因為他的確檢查到股骨也測量到
但是常規上並無規定他必須要檢查其他的地方
相反的
如果沒有檢查到股骨
那婦人自然有勝訴的機率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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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是這樣,依照規定醫師該做的都做了,他的確沒有過失,那女嬰也有一根股骨可供量測,其他部分沒有去看,那也沒有什麼錯,前三個月就不要說了,從第二孕期開始到出生,我想醫師也沒有記得這麼多,怎麼每次量的都是同一側的股骨。醫療就和法律一樣,有些基本的常識才能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