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Cum~~
10.5倍 v.s 4倍 這些都是不合理的,不能因為數字小、倍數少就認為雞肉麵不是被坑,小弟的意思是,光比數字其實沒意義。 還要加上標的物本身的價值,以及本身該有的 "商道"。
看電影一張票270 賣你 540。 同樣只是一倍(或兩倍) 我想認為不合理的人多吧?
|
雞肉麵以內容物來計算,100~150元不過份,200元較貴但還在可以接受的範圍,
重點是老闆應該更具體說明份量及總價,只標1兩多少錢沒有說份量,很容易引起誤
會。
這間麵店我去吃過,印象中還不錯吃,點陽春麵跟湯,價格就風景區的行情,陽春麵
好像35~40元,記不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