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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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sinyic2
用比例算
1680 / 160 = 10.5
200 / 100 =2
200 / 50 =4
10.5 倍也比2~4倍多
至於觀光區 貴幾倍合理? 就各人的自由心證
貴兩倍我是可接受
貴到四倍以上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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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倍 v.s 4倍 這些都是不合理的,不能因為數字小、倍數少就認為雞肉麵不是被坑,小弟的意思是,光比數字其實沒意義。 還要加上標的物本身的價值,以及本身該有的 "商道"。
看電影一張票270 賣你 540。 同樣只是一倍(或兩倍) 我想認為不合理的人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