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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台灣開四十多槍互射只算毀損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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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O-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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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3
引用:
作者
燒餅油條
這個新聞的標題其實有點在誤導民眾
因為這裡面的毀損是另外再多出來的罪
有開槍不管有沒有打到東西 最基本的槍砲罪就跑不了了
如果查出來是制式槍械
光這條最基本就5年起跳了
重判5年
念在他初犯、國中有考過第一名
而且半夜開槍還知道要上滅音器、顯見道德高尚可以教化
所以雖然重判五年、但緩刑三年、謝謝指教!
2016-12-19, 01:48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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