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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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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我是覺得,"提升公安意識"是正向的好事,
但是...
竟然我無法想像,凡出事都推是別人的錯,認為這樣叫作進步。
我就不去找法條了,也許有也許沒有,
如果會成為民眾受傷主因所以設計一個標準要求公共和營業場所的地滑和玻璃門、隔牆要做提示警告,如果沒做到要開罰我認為合理,
但如果沒有在這裡規範,就講提升公安意識我是認為這也只是口號而已。
道路標線、人孔蓋或人行道如果濕滑造成用路人受傷時,官方就一句磨擦系數有符合標準!!!
然後有符合標準還是造成打滑...
請問那些認為提升公安意識的,這樣算官方過失還是民眾自身責任?!
再來比對本事件,標準不必一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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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6-12-19, 01:47 P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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