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GOLDHAN
你的邏輯真是好棒棒,原來這樣進待轉區就該死,完全可以忽視其他車輛的違規情形
你路上先去看看待轉區的大小好嗎,稍微轉彎一下才有角度能進去是正常的
還有那個不叫做侵犯到人行道(你指的應該是行人穿越道),那是道路的一部分
車輛也是有路權的,跟人行道那種車輛禁行完全不同好嗎?
就是有人專愛檢討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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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話,這邏輯可是你說的
真是好棒棒
依據你的話,"稍微"轉彎一下,那跟完全騎在行人穿越道上,應該是屬於不一樣的行為吧?
所謂習慣成自然,能夠這麼轉的這麼自然,自然是經過不少次的練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