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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台灣開四十多槍互射只算毀損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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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AK00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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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13
原本要以損罪偵辦但考量到犯嫌使用"消音手槍"無擾市民睡眠 堪成尋仇楷模 特頒獎狀以茲鼓勵!!
犯嫌自招行人未依規定走斑馬線 台南地方檢察官用口頭警告 全案就此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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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重於生 捨生可也 生重於義 捨義可也....
2016-12-18, 03:4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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