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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8日07:00
餐廳玻璃擦太亮也會出事!台北市吳姓婦人日前至苗栗縣公館鄉一家餐廳詢問訂桌事宜,離開時撞上一片固定式大片玻璃,造成她一顆門牙晃動,婦人提告求償16萬,餐廳朱姓業者不肯接受,民事部分還在打官司,而刑事部份,法官認定餐廳有過失,依《業務過失》罪嫌判決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全案因故已定讞。
大門共有4片落地玻璃,中間2片電動門貼有歡迎光臨字樣,當時吳姓婦人自電動門走進餐廳,詢問菜單和價錢,並未留下用餐,離開時邊走邊低頭看手中的菜單,誤撞北側的固定玻璃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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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島不是一天造成的.................
台灣的法律真的有病阿= =